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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Dec 30, 2023 23:53:00 GMT -5
历史上看,劳动关系始终是双边关系,即有两个主要行为者:雇主和雇员。然而,考虑到社会(包括其组织)的不断演变,出现了外包现象,这偏离了双边工作关系。 在这个模型中,存在一种三角关系:一家服务提供商公司雇用一名工人作为其员工,该员工将代表另一家公司履行其职责,在这种配置中称为服务提供商。 考虑到巴西通过了《民法》(这是几十年来法律制度组织倾向的结果),这种事实变化带来了规范此类合同的需要,随着第 6,019/1974 号法律的发布,标准化仍然存在今天说到外包。 关于司法机构,1986 年,高级劳工法院 (TST) 发布了第 256 号声明,其中指出,除了 1983 年 6 月 20 日第 20 号法律规定的临时工作和监视服务情况外,雇用工人是非法的。通过中介公司,直接与服务提供者形成雇佣关系。 因此,应该指出的是,外包被视为该规则。 的一个例外,因为 TST 仅建立了关于雇佣关系三角测量的两个假设:临时合同和监督服务。如果不遵守这一限制,则将承认与吸收工人劳动力的公司(即服务提供商)存在直接雇佣关系。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寻求外包几乎完全是商业组织的问题。例如,决定开一家书店(企业)的人可能不想担心其场所的无可挑剔的 手机号码数据 清洁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你可以寻找专门从事清洁工作的服务公司。因此,它将吸收合格的劳动力,从而产生雇用外包承包商的需要。 好吧。直到 1993 年,随着 TST 摘要 331 的发布,上述声明才得到修订和扩展,以表明涉及服务提供商核心活动的所有外包的合法性,而不仅仅是临时工作的情况。监视。查看完整摘要: “服务提供合同。合法性。I – 中介公司雇用工人是非法的,与服务提供商直接建立联系,临时工作除外。II – 由公司介入的不规则。 雇用工人,不与直接、间接或基础公共管理机构建立雇佣关系。 III – 监视服务(1983 年 6 月 20 日第 7,102 号法律)以及保护和清洁服务的承包不与借款人形成雇佣关系. 以及与投保人核心活动相关的专门服务,前提是不存在人格和直接从属关系。 IV – 雇主未能履行劳动义务意味着服务投保人对这些义务负有附属责任,只要他们参与了程序关系,也包含在 1993 年 6 月 21 日的司法行政标题中,特别是在监督服务提供商作为雇主的合同和法律义务的遵守情况方面。上述责任并非仅因不遵守定期签约公司所承担的劳动义务而产生。 VI –服务提供商的附属责任涵盖因与提供劳务期间有关的定罪而产生的所有金额。” 目前,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司法机构对阻止外包招聘表现出更大的担忧,他们明确表示,无论打算外包的活动领域和服务类型如何,都存在劳动力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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